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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成效显著
作者: 2014-01-08 16:37:37 浏览: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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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3年以来,珠海市质监局注重强化顶层设计,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,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推动作用,全面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取得显著 成效。截至2013年12月27日,全市在用电梯明确使用管理权12989台,确权率达99.6%;在用电梯购买责任保险12176台,覆盖率达 93.3%;电梯由制造企业或者其授权委托有资质企业维保比例由改革前的38%提高到61.5%。各项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。主要成效有:

  一是明确了电梯安全各方权责,电梯故障率明显下降。理清了使用管理权者、搭乘者、制造企业、维保单位明确各自职责,各方履职到位,使电梯的故障率明显下 降。如使用管理权者承担首负责任后,不再一味委托价格低的维保单位。具体使用者明晰了安全搭乘电梯责任后,人为因素导致电梯发生故障的概率急速下降。

  二是构建以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维保体系,电梯维保质量明显提高。着力构建以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维保体系,出台实施《电梯从业单位质量信用管理办法》,对维保单 位实行诚信评分制度,淘汰了一批质量保证能力较差的维保单位,促进电梯维保工作质量和能力的总体提高,关于维保单位因维保质量的举报投诉大幅度下 降,2013年仅有3宗。

  三是建立第三方电梯监督抽查制度,促进使用管理权者、维保、检验质量明显提高。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,两年间电梯监督抽查仅发现5宗重大质量安全问题,属维保责任2宗,使用管理权者责任2宗,检验质量明显提高。

  四是建立电梯责任保险制度,为电梯事故提供社会救助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以购买团险的方式推进电梯责任险购买,有效提高了全市电梯参保覆盖率,迅速在全市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,及时化解纠纷,促进社会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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